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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两会特别报道:委员向国家总理李克强提出关于制冷剂使用的最新提案!

作者:史富英 日期:2019-03-05 09:17:48 浏览:8165

“一些地方政府不在氨的安全使用上发力,而是在限制冷库用氨上发力,导致冷库被迫改用破坏臭氧层、产生温室效应的氟利昂。”全国政协委员、北京二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工程师唐俊杰在今年全国“两会”上对财新记者表示。

  唐俊杰称,2010年国家发改委发布《农产品冷链物流发展规划》以来,冷库作为农产品冷链物流最重要的基础设施建设发展迅速,总容量从880万吨猛增至4700万吨。目前国内外大中型冷库普遍使用氨(NH3)制冷。氨气加压变成液氨,同时放出大量的热,相反液氨蒸发时要吸收大量的热,所以氨可作致冷剂。氨具有良好的热力学性能,节能特性明显,价格低廉。然而,氨与空气混合到一定比例时,遇明火能引起爆炸。氨对人体具有一定的伤害,对呼吸道、 眼有刺激和腐蚀作用。

  唐俊杰称,近年来由于冷冻冷藏企业的整体经营效益比较好,政府也有政策引导和资金支持,使得冷链物流大发展,各种经济体制的企业都进到了冷库行业来。部分企业为了节省建造成本,压缩运营费用,出现了一些不规范的设计、施工和管理,甚至违法建设等问题。

  2013年6月3日,吉林宝源丰禽业公司发生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共造成121人死亡、76人受伤,17234平方米主厂房及主厂房内生产设备被损毁,直接经济损失1.82亿元。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是宝源丰公司主厂房部分电气线路短路,引燃周围可燃物,燃烧产生的高温导致氨设备和氨管道发生氨泄漏。

  不到3个月时间,2013年8月31日,上海翁牌冷藏实业有限公司发生氨泄漏事故,造成15人死亡,7人重伤,18人轻伤。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是作业人员采用热氨融霜时严重违反操作规程,导致发生液锤现象,压力瞬间升高,致使存有严重焊接缺陷的单冻机回气集管管帽脱落,造成氨泄漏。

  唐俊杰介绍,这两起事故给中国氨制冷企业的发展敲响了安全警钟。2013年9月,国务院安委会开展了涉氨制冷企业液氨使用专项治理工作。至2018年2月,国家取缔关闭了一批不具备安全生产基本条件的非法违法企业,整改了一批液氨使用存在安全隐患的企业,涉氨制冷企业整体安全管理水平得到了较大的提升。

  “专项行动实际上是要把风险和危险控制住,”唐俊杰称,“但一些地方就理解成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我就不让你用氨,你用的话,我就让你过不去,要不然我就天天折腾你。或者新建项目,你用液氨,我就不批。”

  唐俊杰称,她调研的一家民营企业对她说,“这回我换成氟里昂和盐水载冷剂了,踏实了,监管部门终于不来了。”但其实改成载冷剂的成本非常的高,运营耗能比过去增长40%。

  一些冷库不得不将氨制冷剂换成了氟利昂。“现在进行的冷库改造,大部分都是用氟利昂做的制冷剂,最近替代的用氟利昂的特别多。现在用氟利昂的冷库比过去多多了。”唐俊杰表示,一些用氟利昂的冷库一旦做维修,氟利昂也不进行回收,直接排入大气。

  氟利昂对臭氧层有严重破坏作用,也是强效温室气体。中国于1991年加入《蒙特利尔议定书》,该议定书旨在保护人类健康和环境免受可能破坏臭氧层的人类活动造成的不利影响。议定书于1987年9月16日在加拿大蒙特利尔通过,1989年1月1日生效,截至2014年8月底共有197个缔约方。

  唐俊杰在提案中称,在液氨专项治理的过程中,有些地方政府部门执法标准不统一(如采用化工标准执法)、随意淘汰氨制冷剂;在冷库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中禁用氨制冷剂。企业被迫改用破坏臭氧层、产生温室效应的卤代烃制冷剂和导致高能耗的非相变载冷剂。严重影响了中国作为《蒙特利尔议定书》缔约国的国际形象和信誉,冲击了以氨制冷剂为主导的环保政策框架,违背了国际对氨制冷剂的共识和广泛应用;增加了企业的生产成本,积累了日后的“环保风险”,背离了 “补短板降成本”、节能环保的国家政策。这种对氨制冷剂的片面认识、过度执法,严重影响了氨制冷企业正常的经营活动,不利于农产品冷链物流的健康、可持续发展。

  唐俊杰建议,一是政府监管部门要加强工作联动,明确监管依据,确保制冷企业液氨使用专项治理取得实效。安监、规划、环保、住建等监管部门要加强工作联动,应依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涉氨制冷企业液氨使用专项治理技术指导书(试行)》(管四函〔2013〕28号)、《冷库设计规范》、《冷库安全规程》、《氨制冷企业安全规范》、《关于生产和使用消耗臭氧层物质建设项目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等制冷相关法规标准,规范执法行为、统一执法尺度,杜绝重复、随意、过度执法检查,避免安监与规划、环保、住建政策在执行过程中发生冲撞,给氨制冷企业造成不合理负担和对正常生产经营产生负面影响,达到安全、环保、节能多赢的目标。建立完整的氨制冷标准体系,从规划、设计、建设、验收、运行、改扩建到维护等环节的安全、环保、节能要求的规范文件,使执法工作更加明确易行。

  二是发挥制冷社团组织的作用,加强行业自律,确保氨制冷剂的安全使用。中国制冷学会、全国商业冷藏科技情报站和各省市地方制冷学会拥有大量的制冷行业的专家学者和工程技术及运行管理人员专家库。各地政府有关部门应充分利用行业组织和专家资源,通过标准制定宣贯、安全评价、技术咨询、人员培训、行业自律等服务为氨制冷剂的安全使用提供技术保障。

  三是支持氨制冷设施的安全技术与装备升级,在解决安全问题的同时不引发新的环保问题。在符合《蒙特利尔议定书》和国内环保政策的前提下,加快研发低充注氨制冷装备和氨制冷安全技术,鼓励企业采用新的氨制冷安全技术、装备和管理方法。

  四是完善标准,尽快发布实施新版《冷库设计规范》。现行GB50072《冷库设计规范》发布于2010年,新修订版的标准对氨制冷的安全要求更加科学详尽,该标准已经进入报批阶段,建议商务部和住建部加紧审定,尽快发布实施。